食药监械监便函〔2013〕41号 |
2013年07月16日 发布 |
有关企业和单位: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广泛听取监管相对人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推进政务公开,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,我司拟于8月上旬召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座谈会,从即日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和单位,其有关负责人可报名参加座谈会: 一、所在企业(单位)社会信誉好,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; 二、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或使用单位工作三年以上; 三、熟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熟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管理、质量管理和相关业务知识;
四、关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,能够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。
联 系 人:李 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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